農業農村部 :明年4月1日起 ,逐步限製活豬調運 !

  • 必贏76net線路科技
  • 當前 ,我國非洲豬瘟防控工作取得了積極成效 ,但病毒已在我國定殖並形成較大汙染麵 ,疫情發生風險依然較高 ,稍有鬆懈就可能反彈擴散 ,必須建立健全常態化防控措施 。各地要切實增強打持久戰的思想認識 ,深入貫徹預防為主方針 ,在落實好現行有效防控措施基礎上 ,著力解決瞞報疫情 、調運監管不力等突出問題 ,全麵提高生豬全產業鏈風險閉環管理水平 ,重點強化十二項工作措施 。

    一 、組織開展重點區域和場點入場采樣檢測 。農業農村部製定科學的入場檢測技術規範和標準 ,組織對生豬調出大縣 、規模豬場和其他高風險區域進行入場采樣檢測 。落實到人到場監督責任製,做好入場抽樣檢測 。對年出欄2000頭以上的規模豬場開展一次全覆蓋檢測 ,對年出欄500—2000頭的規模豬場隨機抽樣檢測 。

    二 、建立疫情分片包村包場排查工作機製 。縣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組織對非洲豬瘟疫情實施包村包場監測排查 ,確保不漏一場一戶 。逐村逐場明確排查責任人 ,建立排查對象清單和工作任務台賬 ,發現異常情況即時上報 。養殖場戶要明確排查報告員 ,每天向包村包場責任人報告生豬存欄 、發病 、死亡及檢出陽性等情況 。對不按要求報告或弄虛作假的 ,列為重點監控場戶 ,其生豬出欄報檢時要求加附第三方出具的非洲豬瘟檢測報告 。農業農村部和省級 、地市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成立相應專班 ,負責統籌協調疫情排查報告 。各省級農業農村部門抓緊組織實施本省份動物防疫專員特聘計劃 ,力爭8月底前在全國498個生豬調出大縣先配齊1萬人的隊伍 ,努力做到一個鄉鎮特聘一名動物防疫專員 。

    三 、完善疫情報告獎懲機製 。基層相關單位和工作人員及時報告 、果斷處置疫情是成績 ,不得追責 ,績效考核還應當加分 。要推廣一些地方縣級人民政府進行及時獎勵的好做法 ,對疫情報告 、處置工作表現突出的給予表彰 。明確瞞報 、謊報 、遲報 、阻礙他人報告等情形認定標準 ,對生產經營主體瞞報的 ,依法從嚴追究法律責任 ;對各級政府和部門瞞報或阻礙他人報告的 ,從嚴追責 ;造成疫情擴散蔓延的 ,從重處罰並予以通報 。

    四 、規範自檢陽性處置 。養殖場戶自檢發現陽性的 ,必須按規定及時報告 。經複核確認為陽性且生豬無異常死亡的 ,按陽性場點處置 ,不按疫情對待 ,可精準撲殺 、定點清除 ,隻撲殺陽性豬及其同群豬 ,其餘豬群隔離觀察無異常且檢測陰性後 ,可正常飼養 。及時報告檢測陽性的 ,撲殺生豬給予補助 ;不及時報告的 ,不予補助 ,並嚴肅追究法律責任 。

    五 、健全疫情有獎舉報製度 。各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建立完善非洲豬瘟疫情有獎舉報製度 ,及時核查舉報線索 ,查實的及時兌現獎勵 。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定期對有獎舉報製度落實情況進行督查 ,有關情況按月報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製中心 。

    六 、建立黑名單製度 。將瞞報 、謊報 、遲報疫情和檢測陽性信息 ,以及售賣屠宰病死豬 、違規調運生豬 、逃避檢疫監管的生產經營主體納入黑名單 ,實施重點監管 。特別是對惡意拋售染疫生豬的 ,一律頂格處罰 ,堅決追究有關主體的責任並通報 。

    七 、加強養殖場戶風險警示 。建立養殖場戶風險預警機製 ,根據疫情形勢 、生產安排 、市場變化等因素 ,廣泛運用講座 、視頻 、短信 、微信 、掛圖等多種形式 ,加強生產和疫情風險警示 。特別要提醒養殖場戶不要引進價格異常便宜的生豬 ,不要采購沒有動物檢疫證明 、運輸車輛未備案 、無耳標或耳標不全的生豬 ;生豬進場後,嚴格執行隔離檢疫 。地方各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指定專人負責信息動態監測 ,密切關注生豬交易價格明顯偏低 、保險理賠與無害化處理數量異常等情況 ,及時調查核實 。

    八 、嚴格生豬出欄檢疫 。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要履職盡責 ,督促養殖場戶依法申報檢疫 。出欄生豬每批次工作人員必須到現場 ,認真查驗生豬健康狀況 、牲畜耳標和運輸車輛備案情況 ,確保運出生豬證物相符 。出具檢疫證後 ,要及時上傳共享 ,逐步實現全國範圍內可在線查驗 。規範動物衛生監督行為 ,對於個別“隔山開證”、開假證的“害群之馬” ,堅決清除出隊伍 。

    九 、強化運輸車輛備案和收購販運管理 。嚴格執行生豬運輸車輛備案製度 ,未備案的不得運豬 ;實施動態管理 ,發現涉嫌違法違規調運的 ,立即取消備案 。嚴厲打擊使用未備案車輛運豬的行為 ,一經發現立即對生豬進行檢測 ,未檢出陽性的就近屠宰 ,檢出陽性的就地無害化處理並不給予補助 。各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定期對生豬運輸備案車輛開展非洲豬瘟檢測 ,檢出陽性的 ,暫停備案 ;整改不到位的 ,一律取消備案 。要求生豬調出大縣建設洗消中心 ,建立健全車輛洗消管理製度 。會同交通運輸部門製定生豬運輸車輛標準 。加強對生豬收購販運單位和個人的管理 ,強化信息化動態管理 。

    十 、強化屠宰環節風險管控 。開展屠宰環節“兩項製度”執行情況“回頭查” ,確保足額配備官方獸醫 ,批批檢測非洲豬瘟 ,實現全覆蓋 。建立完善追溯製度 ,查清問題豬的來源 。建立屠宰企業非洲豬瘟檢測日報告製度 ,要求駐場官方獸醫每天報告屠宰檢疫 、非洲豬瘟自檢 、陽性處置等情況 ,對駐場官方獸醫履職情況進行考核 。建立飛行檢查製度和定期抽檢製度 ,對自檢措施落實不到位的 ,列為重點監控對象 ,對檢測弄虛作假 、檢出陽性不報告不處置的 ,關停整改15天 ,情節嚴重的取締生產經營資格 。

    十一 、加強病死豬無害化處理風險管控 。督促從事病死豬收集 、運輸和無害化處理的單位和個人健全台賬 ,詳細記錄病死豬來源 、數量 、處理量等信息 ,每天上報縣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備案 。要求無害化處理廠定期采樣送檢 ,調查檢測陽性樣品來源 。

     十二 、繼續推進分區防控 。總結中南區試點經驗 ,進一步擴大試點範圍 ,2020年在北部區和東部區推進分區防控 ,建立區域內防控信息共享 、突發疫情協同處置 、疫情監測排查等製度 。從2021年4月1日起 ,逐步限製活豬調運 ,除種豬仔豬外 ,其他活豬原則上不出大區 ,出大區的活豬必須按規定抽檢合格後 ,經指定路線“點對點”調運 。指導養豬場分階段開展非洲豬瘟淨化 ,創建無疫小區 ,提升綜合防控能力 。